《機務主管安全管理職責》講解了機務主管在經理的領導下,需貫徹執行公司的安全和環境保護方針以及安全管理規定。具體職責包括:負責組織船舶及設備的維護計劃和修理計劃的制定,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船舶修理的監修和驗收;負責組織船舶備件的提供;負責跟蹤了解船舶技術狀態,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參與設備事故和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調查報告和整改建議;作為應急小組成員,在船舶緊急情況下,負責提供技術圖紙和資料、提供備件和物料,并為船舶機械設備等有關操作提供指導。該文還詳細列出了機務主管的適任條件,如充分理解有關規定、標準和相關指南,熟悉并能執行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具有三年以上輪機長工作經歷,持有內河二等及以上輪機長適任證書和油輪特殊培訓合格證,以及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機務主管安全管理職責》適用于航運企業中的機務部門,尤其是負責船舶機械和設備管理的主管人員。該文件為機務主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和標準,有助于確保船舶及其設備的安全運行,減少事故風險,提高整體管理水平。同時,對于希望提升自身專業能力和資質的機務人員,該文件也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