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制度》講解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的組織與實施,強調由村委會和鄉安監站聯合負責,確保轄區內易發安全隱患路段的及時發現與消除。文件指出,各村駕駛員需定期接受崗位安全知識培訓,增強其識別和監控事故隱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同時,各村應制定并執行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隱患排查。鄉安監站需承擔起安全職責,持續進行巡回排查,并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重點排查。職能部門需定期抽查下級職能部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落實到位。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隱患,相關部門應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隱患情況、影響范圍、危害程度及整改要求和期限。安全檢查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每次檢查前需明確目的、內容、方法、地點及分工情況,檢查后需及時匯總并報告鄉安監站。所有檢查均應全面且重點突出,不得敷衍了事。相關領導和人員在檢查過程中應密切配合,不得推諉。
《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制度》適用于各村級組織、鄉安監站及相關職能部門,旨在指導和規范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確保道路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該制度特別適用于農村地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為基層安全管理人員提供了一套系統化的排查和整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