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安全巡航工作制度》講解了杭甬運河寧波段水上巡查管理的具體要求和實施細則,旨在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水上通航環境和秩序,保障航道安全暢通和航道設施完好。該制度明確了水上巡查工作的組織架構和職責分工,規定了各港航管理處所的日常巡查頻率和巡查內容,包括涉航建筑物的設置情況、航道護岸完好情況、航道有關設施完好情況、航道綠化養護管理情況、航道通暢情況、跨航橋梁及過河管線的安全、船舶通航秩序情況、碼頭建設情況和碼頭經營資格情況等。同時,該制度還詳細列出了現場巡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方式,強調了執法人員在遇到緊急情況時的搶險救助責任,并規定了巡查記錄、信息抄告、不定期抽查和績效考核等內容。
《水上安全巡航工作制度》適用于我市境內杭甬運河水上巡查工作,轄區內其他干線航道可參照執行。該制度特別適用于各級港航管理部門、稽查科、各業務部門以及運河沿線各港航管理處所的相關工作人員,旨在指導和規范他們的日常巡查工作,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和秩序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