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油區安全生產管理規則》講解了港口油區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具體措施,強調了油區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該規則指出,油區是石油運輸的樞紐,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特點,必須嚴格執行治安保衛、防火、防爆、防污染、安全裝卸和職工勞動保護的規定。規則詳細規定了油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要求,確保消防、環保、油污水處理、勞動衛生、安全防護等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進行。此外,該規則還明確了治安保衛、保密和消防的具體措施,包括設立圍墻、建立公安和消防保衛機構、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和車輛、制定和實施滅火施救方案、配備充足的消防設備、加強防火防爆措施、定期檢查避雷和防靜電設施、清除易燃物品、禁止攜帶引火物品和吸煙等。在裝卸作業方面,規則詳細規定了鐵路機車和油船的作業要求,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
《港口油區安全生產管理規則》適用于全國各港口的油區管理部門、港航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該規則不僅為港口油區的安全生產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依據,還為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明確了具體的操作規范和責任要求。適用于油區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日常的治安保衛、保密、消防、防火防爆和裝卸作業管理。通過嚴格執行該規則,可以有效提升油區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石油運輸的安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