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設施維護管理規(guī)定》講解了港口設施維護管理的基本原則、適用范圍、管理職責、檢測與評定、設施安全與維護等內容。該規(guī)定旨在規(guī)范港口設施維護管理,保障港口設施的安全運行,提高港口設施的功能和效率。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了港口設施維護管理的法律依據,強調了預防為主、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檢測、適時維修的原則;規(guī)定了各級交通運輸(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港口經營人或所有人的具體職責;詳細說明了港口設施的技術狀態(tài)分類、檢測與評定的方法和流程;提出了港口設施安全使用的要求,包括在設計使用年限內設施的合理使用和超期設施的檢測評估。
《港口設施維護管理規(guī)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港口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該規(guī)定涵蓋了碼頭、防波堤、引堤和護岸、港池、進出港航道、錨地、港區(qū)道路與堆場、倉庫、港區(qū)鐵路與裝卸機械軌道、防護設施等及其他生產與生產輔助設施。適用于各級交通運輸(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港口經營人或所有人,以及參與港口設施維護工作的相關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