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頭防臺防汛安全規定》講解了碼頭在防臺防汛方面的組織架構與職責分配,強調在公司防臺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碼頭需成立專門的防臺防汛小組,并在特殊情況下實行晝夜值班制度。文檔還列出了防臺防汛的重點部位,包括碼頭橋面上的管線、照明燈及其他附屬設備、各泊位的護舷以及航行標記等。汛期前,防臺防汛小組需對輸油臂底腳螺絲及基礎、輸油軟管位置、碼頭消防器材、護舷、碼頭接地線、照明燈架、通訊聯絡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方案。此外,文檔詳細說明了汛期物資準備的具體要求,包括草袋、沙石、鐵鍬、鎬頭、繩索、夾具、安全帶、救生圈、手拉葫蘆、檢修工具、干糧和食品等。最后,文檔對惡劣氣候下的操作進行了規范,如雷電時停止裝船作業,強風時停止登高作業和輸油臂使用,暴雨時檢查排水暢通情況,確保配電室不進水。
《碼頭防臺防汛安全規定》適用于所有從事碼頭運營、管理及維護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防臺防汛小組成員、碼頭主任及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該規定為碼頭在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防范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操作規范,有助于確保碼頭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