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整治工程項目各部門主要安全職責》講解了航道整治工程項目中各個關鍵部門的主要安全職責,包括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項目部總工程師、專職安全工程師、項目專職安全員以及班組長。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工程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及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制定安全目標和措施,查找危險源及事故隱患,建立應急應變組織。項目經理作為工地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建立安保體系,編制安保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考核辦法,督促安全教育培訓,管理重點危險部位,組織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工作,編制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制定安全操作規定,監控安全體系,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分析安全事故隱患,制定預防措施。專職安全工程師帶頭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具體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參與編制安全生產計劃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組織安全檢查和培訓,制定安全技術預防措施,監督事故隱患整改。項目專職安全員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參與編制安保計劃,組織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安全隱患,制止違章作業,組織安全活動,記錄安全動態,調查處理事故。班組長負責執行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和活動,監督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維護設備和設施,及時報告不安全情況,組織事故救援和分析。
《航道整治工程項目各部門主要安全職責》適用于航道整治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所有參與項目施工的人員,特別是安全管理、工程技術、施工操作等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和一線工作人員。該文件旨在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加強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訓,確保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