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汽車駕駛員在執行安全生產責任時的具體要求和操作規范。文章強調駕駛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交通規則,確保車輛的安全行駛。文中指出,駕駛員需要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保養及操作方法,并在出車前進行詳細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啟動前,駕駛員需檢查車輛的燃油、潤滑、冷卻系統以及液壓油(對于自卸車),并嚴禁使用明火檢查。駕駛室內禁止超員,且不得將車輛交給無照人員或不熟悉該車性能的駕駛員。行駛途中若發現制動、轉向器、喇叭、燈光等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在繁忙路段或無人看守的道口,應謹慎通行,必要時設專人指揮。倒車時需注意觀察車后情況,停車時應選擇指定地點或平坦處,避免停在坡道上。自卸車在使用液壓油時應按規定牌號加足,并嚴禁在發動機運轉時加添液壓油。車輛裝卸土石時,場地應平整,傾卸地點應平穩、堅實,夜間作業需有良好照明,裝卸過程應有專人指揮。用挖掘機等機械裝料時,汽車應拉緊手剎,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嚴禁超載或偏載,卸料時不得邊走邊卸,注意周圍人員和空中電線,向坑邊卸料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卸料完成后,應待車廂復位后再行駛,嚴禁邊走邊落,自卸車廂內嚴禁搭乘人員。修理、保養、潤滑傾卸裝置時,應將車停在平地上,發動機停止轉動,并用安全支柱撐住車廂,防止突然下落傷人,冬季需注意放水。
《汽車駕駛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所有從事汽車駕駛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那些在建筑工地、礦山、物流運輸等高風險行業工作的駕駛員。這些規定不僅為駕駛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還強調了在各種復雜路況和作業環境下的安全注意事項,有助于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駕駛員和相關人員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