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為加強車輛安全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所制定的具體措施。該制度明確了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包括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禁止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帶病駕駛等行為。司乘人員應合法停車,使用完車輛后做好檢查,及時報告故障或損壞現象,定期檢查和保養車輛,避免事故的發生。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導致的車輛損壞和故障,需由駕駛員承擔部分維修費用。同時,該制度還規定了車輛安全檢查制度,要求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安檢室負責監督檢查,嚴禁未經批準私自將車輛交由非專職司機或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司乘人員應堅持對車輛進行出車前、行駛中、返回后的檢查,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嚴禁病車、故障車上路行駛。
《客運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客運企業及其相關人員,特別是車輛管理人員、駕駛員及司乘人員。該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車輛安全管理,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運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