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講解了駕駛員和車輛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持有合法駕駛執照,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備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并通過公司組織的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駕駛員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同時要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車輛方面,公司需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對車輛的上戶、年度檢驗、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進行登記,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持車容整潔,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車輛還需按規定時間到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評定,并每年定期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進行年度審驗。此外,車輛必須配備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出車前進行全面的安全性能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嚴禁超員、超載、客貨混裝、超速行駛,按規定位置停放車輛。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道路運輸企業及其駕駛員和車輛管理相關人員,特別是從事貨物運輸的企業和個體經營者。該制度旨在規范駕駛員的行為,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從而保障道路運輸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過嚴格執行這些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效率和服務質量,為企業和社會創造更多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