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費用計提辦法》講解了為了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保障企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國家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了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交通運輸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普通貨運業務按照1%提取,客運業務、管道運輸、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務按照1.5%提取。原交通運輸企業依據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安全費用提取辦法“按不低于營業收入的0.5%的比例提取、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條例廢止。此外,該辦法還詳細列出了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包括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費用計提辦法》適用于所有從事道路旅客運輸業務的企業,包括普通客運、管道運輸、危險品運輸等特殊貨運業務。該辦法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費用計提標準和使用范圍,有助于企業合理安排安全生產投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企業和員工的安全。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也可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