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員的安全職責》講解了駕駛員在確保交通安全方面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文章強調了駕駛員需要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安全行車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車管人員的管理。駕駛員不得違章駕駛、開斗氣車、英雄車或帶病車,也不得無派車出車或將車輛交給無執照人員駕駛。此外,駕駛員需做好車輛出車前的性能檢查和收車后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車輛的剎車、方向、燈光、雨刮等關鍵部件性能良好,并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嚴禁酒后或醉酒駕駛車輛。駕駛員還需認真做好車輛行車記錄,如實記載車輛運行情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保護現場,并向事故調查人員如實提供情況。
《汽車駕駛員的安全職責》適用于所有從事汽車駕駛工作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車司機、貨運司機、企業專職駕駛員以及私家車主。該文檔旨在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規范駕駛行為,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道路運輸安全。同時,該文檔也適用于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車輛管理人員,用以指導和監督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