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行車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公司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的一系列具體措施。該制度要求駕駛員學習并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安全行車意識。制度強調駕駛員需鉆研業務,熟悉車輛性能,掌握維護修理技能,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同時,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制度還規定了駕駛員在酒后、服用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狀況下,不得駕駛車輛,并且必須按駕駛證準駕車型駕駛,攜帶好各種證件,遵守運輸紀律。此外,駕駛員在行車前要做好車輛自檢,嚴禁超員超速行駛,禁止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駕車時吸煙、飲食、打電話等行為。制度還要求駕駛員在行駛中注意觀察行人和自行車的交通行為,集中注意力,禮貌行車,嚴格按操作規程駕車,特別是在特殊氣候條件下要按安全規程行駛。發生較大交通事故時,駕駛員需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并配合調查。
《駕駛員安全行車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公司駕駛員,包括專職和兼職駕駛員。該制度特別適用于運輸企業、物流公司、出租車公司以及其他涉及車輛運營的企業。通過落實這些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