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測量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水上測量作業前應詳細了解施工水域的具體情況,如水深、水流、淺灘、礁石等,并選擇合適的避風錨地。測量作業船的噸位要求為35噸,機動船噸位需大于3噸,海外測量需根據水深和離岸距離適當增加噸位。作業船必須由熟練船員駕駛,并配備助航和救生設備。在港池或航道附近作業時,應懸掛慢車旗,夜間掛燈或其他明顯標志,確保與其他船只安全避讓。風力超過5級或波高超過0.7米時,禁止進行水上測量作業。探模礁石時應有熟悉水域的人協助,并制定遇險搶救措施。冬季甲板作業需采取防滑措施,水文測量時應準備應對風浪突變的搶救措施,并確保多點作業的通訊聯絡。使用過河纜進行測深作業時,如遇過往船只應提前松纜,下水測量需兩人同時進行,并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因工作需要練習劃船或游泳時,應有組織地進行并有專人指導和監護。
《水上測量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水上測量行業的從業人員,特別是那些在港口、航道、湖泊、河流等水域進行測量作業的單位和個人。該規程詳細規定了水上測量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旨在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安全運行,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適用于各類水上測量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水深測量、水文調查、地形測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