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參加施工作業的所有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過培訓、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新招收及調換工種或脫崗 6 個月后重新上崗的人員需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作業人員應體檢合格,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需要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并定期體檢。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應具備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違章指揮,監督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電工、焊割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獲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的人員需接受專項培訓。作業人員調換崗位時也需接受相應培訓,特種作業人員還需經過專門培訓。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年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佩戴安全帽和工作證,不違章作業,不擅自離崗,不酒后作業,正確使用和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行走時應走安全通道,禁止非法跨越或攀爬。作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建議權、緊急避險權和人身保障權,并有權拒絕違反規程的作業命令。
《建設工程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建設工程行業的所有作業人員,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該規程特別強調了新招收及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培訓要求,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專業資質要求。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要求他們具備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