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工程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挖土工程中應遵守的安全規范和操作流程。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時需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挖土時需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裂縫及傾坍跡象時,人員應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人工挖土時,前后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于2.3米,堆土應在1米以外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每日或雨后需檢查土壁及支撐的穩定情況,確保安全后再繼續工作,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堆放物品。機械挖土前應檢查設備,啟動前進行空車試運轉,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與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機械應停在堅實地基上,必要時采取加固措施,避免在基坑附近平行停放或行駛。電纜兩側1米范圍內采用人工挖掘,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向汽車卸土應在車輛停穩后進行,禁止鏟斗從駕駛室上方越過。基坑四周需設置1.5米高的護欄,并設置臨時上下施工樓梯。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進出口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應鋪設厚鋼板或澆筑混凝土加固。開挖基坑時需有切實可行的排水措施,避免基坑積水影響土壤結構。基坑開挖前需摸清地下管線排列和地質資料,制定意外應急措施。清坡清底人員應按設計標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挖土工程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從事挖土工程施工的建筑企業、施工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包括項目經理、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以及一線施工人員。該規程旨在確保挖土工程的安全性,減少事故風險,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