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安全規程》講解了在土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范。規程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包含單項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詳細規劃施工準備、開挖方法、放坡、排水及邊坡支護,并附有設計計算書。人工挖基坑時,操作人員之間需保持至少2.5米的安全距離,多臺機械開挖時,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米,嚴禁先挖坡腳。施工前應對周圍環境進行檢查,避免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方作業。開挖深度超過1.5米時,應按規定放坡或加設可靠支撐,并設置人員上下通道;開挖深度超過2米時,需在四周設置防護欄桿和夜間警示燈。施工機械進場前必須經過驗收,機械挖土時,挖土機作業半徑內禁止人員進入,司機須持證上崗。棄土應及時運出,臨時堆土時,距坑邊至少1米,具體距離需根據土質和挖坑深度確定。基坑開挖深度超過3米時,使用吊車吊運棄土,起吊設備距坑邊距離不得少于1.5米,坑內操作人員在起吊時應遠離吊點正下方。挖土過程中應隨時觀察土壁變動情況,發現裂紋或塌落現象及時處理。夜間作業時,施工現場應確保足夠照明。
《土方工程安全規程》適用于從事土方工程施工的企業、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現場作業人員。特別是項目經理、安全員、施工技術負責人和操作工人,這些人員需要熟悉并嚴格執行規程中的各項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性和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