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講解了普通工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循的安全操作規程。規程涵蓋了挖掘土方、開挖溝槽和基坑、吊運土方、拆除固壁支撐、使用蛙式打夯機、用手推車裝運物料、從磚垛上取磚、腳手架上放磚以及車輛裝卸物料等多個方面的安全操作要求。具體包括:挖掘土方時,兩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米,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方法;開挖溝槽和基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1米以外,高度不超過1.5米;吊運土方時,使用的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再拆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使用蛙式打夯機時,電源電纜線必須完好無損,必須配備觸電保護器,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松土處打夯時,應背向牽引打夯機,停止使用前應拉閘斷電;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時,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不少于2米,下坡不少于10米;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車輛未停穩時,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開車廂時應站在側面。
《普通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中的普通工人,特別是從事挖掘、搬運、砌筑等工作的人員。這些規程為工人提供了詳細的安全操作指南,有助于預防施工現場的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作為培訓和監督工人安全操作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