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磨系統防火防爆操作規程》講解了煤磨系統在防火防爆方面的具體操作規程,包括巡檢、修理、中控操作等方面的內容。在巡檢和修理方面,規程強調了每班至少巡檢兩次,檢查煤及煤粉是否外漏外逸、設備是否發熱、潤滑油量是否充足、防爆閥閥片是否破裂、溜槽是否堵塞、CO2防滅火系統是否完好等。巡檢過程中需要注意不要使煤粉再次飛揚、不要用壓縮空氣清掃地面和設備、長時間停車后需徹底清掃設備內部煤粉、避免帶有油污的物品混入煤粉中。此外,煤制備區域內嚴禁煙火,禁止使用可能產生火花的工具,必須使用時需辦理動火許可手續,并做好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中控操作方面,規程要求嚴格控制磨機入口溫度不超過300℃、煤磨出口氣體溫度不超過90℃、煤粉倉內煤粉溫度不超過75℃。C1出口氧含量低于8%時才能開磨,短期停車后開車時需先啟動排風機排出可能的爆炸氣體,停車前需將出磨溫度降至60℃以下,停車三天以上時需排空煤粉倉,十五天以上時需排空原煤倉,緊急停車時需控制煤磨出口氣體溫度不超過90℃。
《煤磨系統防火防爆操作規程》適用于煤炭加工企業中的煤磨系統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相關技術人員。該規程詳細規定了煤磨系統在防火防爆方面的具體操作要求,旨在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減少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企業應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和掌握這些規程,確保在實際操作中嚴格執行,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