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土石方工程中的安全操作規范和具體要求。該規程詳細說明了施工前應進行的地質、水文和地下設施調查,以及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中強調,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流沙或其他不明物品,應先查明情況再繼續施工。對于在公共場所挖掘作業,應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在夜間增設紅燈。規程還指出,在坑、槽、井、地道內工作時需保持良好通風,發現有毒氣體時應采取必要措施。此外,施工機械的安置和土方堆放也有嚴格規定,不得在地坑、地溝、地槽內休息。在挖方及夯實部分,規程明確了不同土壤條件下挖掘時的安全邊坡和支撐要求,禁止采用掏空底腳的方法。對于多人使用木夯、鐵夯夯實土壤時,應統一動作和方向,并由專人指揮。石方工程及爆破部分則強調了施工場地的安全通道設置,禁止在有倒塌危險的范圍內停留,挖掘礫石或卵石堆時應從上而下分層進行,及時清除易落石塊,并遵守鑿巖和爆破的安全操作規程。
《土石方工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現場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及相關監理單位。該規程旨在確保土石方工程的安全施工,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適用于城市道路、住宅區、工業區等各種公共和私人建設項目中的土石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