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焊設備安全操作技術規程》講解了氣焊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具體包括乙炔發生器的使用和管理。對于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設立乙炔站,由專人操作,且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規程還強調了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及軟管、閥、表的完好性和緊固性,不得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同時,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規程還規定了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炬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為10米,并要求在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生器時,相互間距也不得小于10米。此外,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電石桶應密封并標有警示標志,搬運電石桶時需小心謹慎,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使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進行溫水浸試,確認無爆炸危險后方可使用。乙炔發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超過147kPa時應停用,發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于水入式發生器,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于浮桶式發生器,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定時應停止作業,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冷卻水。浮筒式乙炔發生器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并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乙炔發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避免放置在供電電線下方或強烈日光下曝曬。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技術規程》適用于氣焊設備的操作人員、維護人員以及安全管理負責人,特別適用于制造業、建筑業、機械加工等行業中的氣焊作業現場。該規程提供了詳細的氣焊設備安全操作指南,有助于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