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的基本要求和具體措施。該規程強調電焊工屬于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身體檢查、專業培訓和考核,持有效證件才能獨立操作。文中詳細列出了“十不燒焊”的具體要求,包括無證人員不能燒焊、在容器內部或狹小艙室無人監護不能燒焊、未了解焊接地點及周圍情況不能燒焊、盛裝過易燃易爆物質的容器未經處理不能燒焊、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不能燒焊、作業現場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不能燒焊、在禁火區域未經批準不能燒焊、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作業時不能燒焊等。此外,規程還規定了焊接場地的安全要求,如周圍10米內不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固定焊接場所應設防護屏障和通風除塵裝置,電焊機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立體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物傷人,高處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船舶修造階段需嚴格控制動火作業,電焊工應做好個人防護并定期體檢,施工后需徹底檢查現場確保無火種殘留。
《一般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所有從事電焊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那些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船舶修造等領域工作的電焊工。該規程不僅為電焊工提供了詳細的作業指導,還強調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助于預防和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的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