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卸人員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裝卸作業中的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文中指出,進入裝卸作業區的人員禁止攜帶火種,尤其在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得穿帶鐵釘的工作鞋和容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夏季高溫季節裝運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應遵守當地相關部門的規定。根據裝載貨物的理化性質,裝卸人員需穿戴合適的防護用品,并檢查應急處理措施及器具是否到位。作業前,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格、數量是否與托運單相符,并確認車輛內無火種、氧化劑、自燃物品、強堿等殘留物質。裝卸過程中,必須按照車輛核載噸位裝載,留有規定的膨脹余地,嚴禁超載。裝卸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操作崗位,裝卸完畢后需對數量進行確認。此外,裝卸人員還需接受客戶相關儲運操作規范培訓,掌握托運產品的性能及應急處理和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裝卸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從事裝卸作業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是涉及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裝卸人員。該規程為企業提供了一套系統的安全操作指南,幫助其規范作業流程,降低事故風險,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和企業的生產安全。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用以監督和指導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