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冶煉行業兩體系建設實施指南》講解了山東省鋁冶煉企業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具體要求和操作細則。該標準涵蓋了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術語和定義、總則、隱患分級和分類、工作程序和內容、文件管理、隱患排查效果以及持續改進等方面。在組織機構方面,企業應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隱患排查及治理監督領導機構,成員包括分管領導、車間(科室)單位負責人,并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和職能。隱患分級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分類則包括基礎管理類隱患和生產現場類隱患。工作程序包括編制排查項目清單、制定排查計劃、隱患排查、隱患治理、文件管理和效果評估等環節。此外,該標準還強調了隱患排查治理的持續改進機制,通過定期評審和更新,確保體系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鋁冶煉行業兩體系建設實施指南》適用于山東省內的鋁冶煉企業,旨在規范和指導這些企業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具體操作。通過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企業可以更有效地識別和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該標準特別適用于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專業管理部門、生產單位及相關崗位員工,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