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安全環保責任清單》講解了各崗位在職業健康安全環保方面的具體責任和工作分解,明確了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等關鍵角色的職責。項目經理負責確定項目部領導成員的安全環保工作職責,簽訂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建立項目部安全環保責任制及考核制度,組織安全環保會議和檢查,制定并實施安全環保教育和培訓計劃,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落實領導帶班生產制度,組織事故現場搶救并調查分析事故原因。項目副經理需在分管工作中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環保的規定,參與安全環保檢查和事故調查,協助建立和運行安全環保管理體系,落實領導帶班生產制度。項目總工則負責組織安全環保技術攻關,編制和審定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主持安全環保技術工作會議,組織編制重大安全職業健康危險清單和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制定和修改安全技術措施及操作規程,組織技術人員學習安全環保知識,參加安全環保檢查和技術交底,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職業健康安全環保責任清單》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管理團隊以及相關崗位人員,特別是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等關鍵管理人員。該清單旨在幫助這些人員明確各自在職業健康安全環保方面的具體職責,確保各項安全環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提高項目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