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危險—事故—損害的分析》講解了安全與危險事故損害之間的關系,并提出了一個完整的分析框架。文章指出,安全度應根據危險來定義,危險度和安全度可以分為若干等級。盡管理論上完全消除危險可以實現100%的安全,但在實際操作中,危險總是不同程度地存在。危險的程度會因人和自然環境的變化而變化,一旦危險被觸發,就可能導致事故,進而造成傷害。文章進一步詳細解釋了危險分析的鏈條,包括危險源、危險、觸發原因、總危險、事故和損害。危險源可能來自自然現象或人的活動,潛在危險在未被觸發時不會造成危害。觸發原因是導致潛在危險變成實際危險的關鍵因素,總危險則是所有潛在危險與觸發原因結合后的綜合風險。事故是對事故發生前自然或生物平衡狀態的破壞,其嚴重程度由環境條件和防護措施等因素決定。
《對危險—事故—損害的分析》適用于各類企業和組織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風險評估專家以及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士。這些人員可以通過該文檔深入了解危險事故損害的分析方法,提升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制定更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