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長帶班工作制度》講解了井下班組長的工作職責和具體要求。該制度強調班組長應每班第一個下井、最后一個升井,并在集結點清點人數集體收工。進入工作地點后,班組長需監督上崗人員履行崗位手指口述規范內容,查看交接班記錄本,了解上一班存在的問題并安排處理。班組長還需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及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落實整改措施。在本班工作時間內,班組長要巡視全部崗位,檢查各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和“師帶徒”上崗履職情況,強化安全生產動態管理。班組長在跟班期間不能離開作業現場,特別關注復雜工序、關鍵環節和隱患處理現場。本班結束后,班組長需填寫班末安全狀況,并提出處理意見,由帶班副隊長簽字確認,整改后方可交接班。對于未能處理完的問題,需交給下一班繼續處理。當班存在的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若無法整改,則必須立即撤出現場作業人員并向調度匯報。
《班組長帶班工作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及其他井下作業單位的班組長。該制度旨在確保井下作業的安全性和規范性,通過明確班組長的具體職責和操作流程,提高現場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適用于所有需要班組長帶班的井下作業環境,特別是那些存在較高安全風險的崗位和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