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安全教育標準》講解了班組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教育內容包括: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本崗位及相關崗位的歷史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和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及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要求,事故處理和緊急救護知識,以及公司及本單位的安全動態。教育要求方面,強調了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職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考試;新職工、換崗職工上崗前必須接受不少于 40 學時的班組級安全教育;工傷復工及其他連續休假一個月以上的復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崗,且安全教育時間需超過規定小時數;連續休假七天以上不滿一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也需達到一定標準。此外,安全教育考試必須包含本崗位安全規程內容,考試成績 100 分為及格,考試結果需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帳,并及時轉遞三級教育卡片。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受教育者的教育效果,并簽署是否同意上崗的意見,且在一周到一個月內進行復查。
《班組安全教育標準》適用于所有需要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制造業、建筑業、化工行業等高風險行業。該標準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確保員工在上崗前充分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從而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