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長跟班交接班制度》講解了班組長跟班交接班的具體規定和流程。每班必須有班(隊)長跟班,班(隊)長為本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交接班必須在現場進行,交班人員需提前一小時準備,整理值班記錄、技術資料、工具和安全用具,并清掃設備和現場衛生。接班人員需在現場聽取交班情況并認真查看值班記錄。交班內容包括系統運轉情況、任務完成情況、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運行及變更情況、設備異常和事故處理情況、設備檢修和試驗情況以及安全設施布置情況。接班人員檢查核對無誤后,雙方在記錄內簽字確認。交接班必須嚴格執行六交六不接原則,即任務完成情況、未處理問題原因、設備故障和隱患、工具和材料配件情況、設備完好情況、各種記錄填寫情況均需交清,否則不予接班。若認為未按規定交接,有權拒絕并向上級匯報。交接班過程中如遇事故,應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班組長跟班交接班制度》適用于各類生產企業的班組長和班組成員,尤其適合涉及高風險作業和連續生產的企業,如化工、冶金、電力、建筑等行業。該制度旨在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連續性,明確職責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交接班不當導致的安全隱患和生產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