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帶班作業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增強領導和職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制定的制度。該制度詳細規定了領導帶班的安排和職責,包括廠級領導和車間級領導的帶班順序、具體職責以及工作程序。廠級領導需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車間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同時,廠級領導還負責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并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對于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對當日發生的事故,應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領導帶班作業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特別是廠級和車間級領導。該制度旨在通過明確領導的帶班職責和工作程序,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有效落實,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