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照明檢查要點》講解了施工現場照明用電的安全規范和具體要求。該文指出,施工現場照明用電應單獨設置照明配電箱,箱內需配置隔離開關、熔斷器和漏電保護器,熔斷器的熔斷電流不得超過15A,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應小于30mA,且動作時間小于0.1秒。照明器具的金屬部分需使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纜進行保護接零,禁止使用花線和護套線,導線不得隨意拖拉或纏繞在腳手架等設施上。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支架也必須進行保護接零。室外燈具的安裝高度應超過3米,室內燈具則應超過2.4米,而大功率的金屬鹵化燈和鈉燈則需安裝在高于5米的位置。在特定情況下,如室內線路和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米、潮濕環境或易觸及帶電體的工作場所,以及使用手持照明燈具時,應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此外,工作場所內不得僅設置局部照明。
《現場照明檢查要點》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特別是負責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照明系統設計與維護的人員。該文為確保施工現場照明系統的安全性和合規性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標準,有助于預防電氣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