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站安全評價檢查內容》講解了制氧站的安全評價檢查要點,涵蓋站(房)建筑布局、設備設施、瓶庫管理和消防設施等方面。在站(房)建筑布局方面,文件指出空分設備的吸氣口應超出制氧站屋檐1米以上且離地面鉛垂高度必須大于10米,空氣應保持潔凈,烴類雜質需控制在允許極限范圍內。同時,獨立站(房)、灌瓶間、實瓶間和貯氣囊間應具備隔熱措施和防止陽光直射的設施。在設備設施方面,文件強調各種工藝設備應保持完好,冷卻系統和潤滑系統需正常運行,空分系統中應無積炭并定期檢查。安全裝置應齊全可靠,指示儀器需靈敏,乙炔、碳氫化合物及油含量應定期監測并記錄。與純氧接觸的工具和物質嚴禁粘附油類,管道系統應符合相關規定,氣體放散管應引至室外安全地點并設有警示標記,氧氣放散管應避開熱源并采取防雷措施,氮氣放散管應有防止人員窒息的措施。壓力容器應符合規程要求,立式浮頂罐應無嚴重腐蝕,升降裝置靈活,水封可靠且有極限高、低位置聯鎖,橡膠貯氣囊的水封及防止超壓裝置均應完好可靠。在瓶庫管理方面,文件規定實瓶庫存量不應超過2400只,空、實瓶同庫存放時應分開放置,間距至少15米以上且有明顯標記和可靠的防傾倒措施。在消防設施方面,文件要求消防設施齊全完備,配置合理,站區外圍應設高度不低于2米的圍墻或柵欄,防火間距內無易燃物和毒物堆積,消防通道應暢通無阻,合理布置醒目的安全標志。
《制氧站安全評價檢查內容》適用于制氧站的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特別是涉及空分設備、儲氣設施、瓶庫和消防設施的單位。該文件為制氧站的安全評價提供了詳細的檢查標準和操作指南,確保各環節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