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委員會職責范圍》講解了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委員會作為全公司性的安全組織機構的主要職責。該委員會有權對全公司任何單位、崗位、任何場所、個人進行檢查和安全指導。其職責包括監督與安全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上級政策指示的貫徹執行;檢查督促全公司各單位安全措施、安全規程、安全制度的執行;負責安排各單位的安全教育,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安規、安制教育和考試;定期開展全公司安全大檢查,不定期深入車間檢查設備運轉狀況,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防護裝置狀況,防護用品使用狀況等,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通知所在單位限期解決,并檢查完成情況;督促發生事故單位的領導在指定時間內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調查、分析事故,整理、收集事故原始材料,填寫事故報告,參加調查分析,重大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和領導全公司性的安全活動,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不安全傾向;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驗收工作,確保使用符合安全衛生規程,并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影響安全的問題提出意見,要求解決。
《安全檢查委員會職責范圍》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尤其是大型制造企業、化工企業、建筑施工企業等高風險行業的安全管理。該文件為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委員會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有助于提升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