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大檢查“六個一律”要求》講解了在安全生產大檢查過程中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采取的嚴厲措施。一是對項目經理不到位、安全員缺位的施工項目以及未按標準規范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按現場審批合格的專項方案施工的項目一律停工,并對總監不到場的監理單位進行約談和處罰。二是對施工現場臨邊及洞口防護不到位、電梯井內使用鋼管扣件做操作臺、作業層超過規范高度無大防護棚的項目一律停工。三是對施工現場外墻使用“吊籃”作業,未經監理單位核驗投用,在使用中未按規定作業的項目一律停工。四是對違章作業(如不帶安全帽、不栓安全帶、違章指揮)和施工現場使用不合格安全防護用品以及合格成品配電箱的施工企業一律停工。五是對施工現場安全員辦公室建設不到位,遠程監控視頻圖像不能正常接入監控中心,平安卡指紋考勤上報不達標者,一律停工。六是對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不及時或者拒不整改的,一律停工。
《安全生產大檢查“六個一律”要求》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所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相關管理人員。該文件旨在通過嚴格的檢查和處罰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