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方案》講解了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省局將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兩次針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第一次檢查時間為4月底至5月底,檢查重點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執行情況、證照齊全情況、持證上崗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演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與落實、自動化控制情況、劇毒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等。第二次檢查時間為6月上旬至7月下旬,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與執行、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考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實施,以及夏季高溫、多雨、潮濕、多雷電特點下的事故預防和處理措施。檢查方法包括企業全面自查和省局組織執法檢查,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明查暗訪等形式進行。文件還提出了加強領導、全面排查、突出重點、廣泛發動、群防群治等具體要求,強調了隱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方案》適用于全省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從業單位,特別是涉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單位,以及需要特別關注重大危險源管理和應急預案制定的企業。該方案對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企業管理人員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