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檢查和改進》講解了建筑施工企業在安全管理中的具體措施和要求。該文指出,安全管理應涵蓋安全檢查的內容、形式、類型、標準、方法、頻次,以及檢查、整改、復查等環節。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安全目標實現程度、安全生產職責落實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防護情況、生產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等。檢查形式包括各管理層的自查、互查及下級管理層的抽查,類型包括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企業應根據檢查類型編制相應的評分表,并配備必要的檢查工具。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組織整改,并進行跟蹤復查。企業還應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定期統計分析,確定多發和重大隱患,制定治理措施。此外,企業應定期評估安全生產管理的適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制定改進措施,并在法律法規變化、組織機構變動、生產安全事故等情況下及時進行評估。企業還應建立并保存安全檢查和改進活動的相關資料與記錄。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檢查和改進》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和現場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部門和人員。該文檔旨在指導企業在日常運營中如何有效開展安全檢查和改進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預防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提升企業的整體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