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礦山安全檢查基本要點》講解了露天礦山在綜合管理、采場、機電設備和爆破等方面的安全檢查要點。在綜合管理方面,文件強調了礦山必須具備開采設計或方案、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作業規程、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教育與培訓、應急管理、事故隱患整改、重大危險源管理以及安全生產投入等關鍵要素。在采場管理方面,文件指出礦山應按照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采用臺階式開采,確保階段高度、平臺寬度、邊坡角和最終邊坡角符合規程要求,同時進行邊坡觀測和加固,合理布局辦公用房和生產設施,并設置警示標志和安全道路。機電設備方面,文件要求礦山設備的供電電纜、避雷接地裝置、傳動部件防護和防塵裝置等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在爆破管理方面,文件詳細規定了爆炸物品管理、爆破設計審批、安全檢查、安全距離、危險區設置、警戒信號、人工掩體設置、爆破后的安全檢查和爆破記錄等內容。
《露天礦山安全檢查基本要點》適用于露天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作業人員及相關監管部門。該文件不僅為礦山企業提供了一套全面的安全檢查標準和操作指南,還為監管部門提供了監督檢查的依據。通過落實這些檢查要點,可以有效提升露天礦山的安全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