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檢測和管理的安全檢查》講解了礦井在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管理方面的要求。文章強調了礦井必須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確各級責任,確保有足夠的管理人員和技術支持。文中指出,礦長及相關技術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需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光學甲烷檢測儀。所有采掘工作面、機電設備設置地點及有人作業的地點均應納入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檢查范圍。不同類型的礦井(低瓦斯、高瓦斯、有突出危險的工作面)有不同的檢查頻率要求,且必須有專人負責高風險區域的檢查。瓦斯檢查人員還需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記錄檢查結果并及時通知現場工作人員。對于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還需定期檢查一氧化碳濃度和氣體溫度。井下停風地點的瓦斯濃度也需定期檢查。通風值班人員需審閱瓦斯班報,及時處理問題并向礦調度室匯報,重大問題需制定措施處理。
《瓦斯檢測和管理的安全檢查》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各類礦井,尤其是那些存在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的礦井。該文檔為礦井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瓦斯檢查工、采掘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及流動電鉗工等提供詳細的指導和操作規范,幫助他們更好地執行瓦斯檢測和管理工作,確保礦井的安全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