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維修安全教育培訓總則》講解了機電設備在礦山安全生產中的重要性,指出設備狀態直接關系到礦井的安全與生產效率。該文件強調檢維修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訓是確保檢維修質量的基礎,明確了“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制度規定了適用范圍為硫磺溝煤礦分公司地面生產相關的所有機電設備及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參與檢維修人員。文中還詳細說明了各單位必須對參檢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培訓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需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安全作業知識。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第一責任人,應指定分管領導負責相關工作。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形式及考核要求也進行了具體說明,包括學時安排、日常培訓方式、教師資質及管理、考試紀律、培訓效果檢查及獎懲制度。
《檢維修安全教育培訓總則》適用于硫磺溝煤礦分公司的地面生產單位,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所有參與檢維修工作的人員。該制度旨在規范檢維修作業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開展系統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確保所有參檢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