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度》講解了公司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而制定的詳細責任制度。該制度明確了總經理、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和安全經理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總經理的職責包括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投入,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定并實施應急預案,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報告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主管安全副總經理的職責則側重于監督公司安全活動經費的落實,參與全年安全工作總體方案的制定,組織安全生產文化建設,監督安全生產設施和設備,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參與事故處理,并對失職人員進行調查。安全經理的職責涵蓋了安全教育、培訓、宣傳,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維護應急系統,檢查和整改安全隱患,監督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的執行,統計和上報事故,以及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工作。
《3.1.1 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企業,特別是道路運輸行業的公司。該制度不僅適用于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如總經理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還適用于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安全經理及其團隊成員。通過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該制度旨在確保公司在日常運營中能夠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提高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