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講解了公司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目的、適用范圍、引用文件、職責分工以及具體的工作程序。該制度旨在通過獎勵和懲罰機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安全生產效率,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有效實施。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門及全體員工,引用了《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導則》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作為指導文件。公司總經理負責批準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及獎金發放,各部門每季度需將考核結果匯總并報辦公室確認和通報。獎勵事項包括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政策、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危害有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具體獎勵金額從100元到500元不等。獎勵程序由部門考核后,經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懲罰事項則分為一般違紀、嚴重違規和重大違紀三個等級,對應不同的處罰措施,如警告、扣發獎金、離崗待業甚至辭退。對于構成違法的行為,將依法提請公安機關處理。
《3.1.6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管理部門及全體員工,旨在通過明確的獎懲機制,提升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該制度不僅適用于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還特別強調了對先進事跡的表彰和對違規行為的嚴格處罰,以確保公司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持續改進和合規運營。通過這一制度,公司能夠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