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安全操作責任協議書》講解了甲乙雙方在有限空間作業中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規范(試行)》《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了雙方在安全生產管理、資質審查、作業現場條件提供、用電安全、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安全檢查、應急救援措施、事故報告等方面的具體職責。甲方負責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作業條件,對乙方的作業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并協助乙方處理生產安全事故。乙方則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培訓,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活動,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防護設施符合標準,并及時報告和處理事故隱患。
《有限空間安全操作責任協議書》適用于有限空間作業的甲方(發包方)和乙方(承包方),特別適用于建筑、化工、電力、冶金等行業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和單位。該協議書旨在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責任和義務,確保作業現場的安全,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