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設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講解了物設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包括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確保新購置或租賃的船舶、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購買、租賃、使用機械設備時應滿足施工現場的安全使用要求并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文件強調了在使用船舶、機電設備前需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進行培訓交底,同時要求對船舶、施工機械設備及安全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確保其正常運轉并做好記錄。物設部門還需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落實“四不放過”原則,與相關部門合作,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發證工作,糾正和制止無證上崗和違章操作。此外,還負責采購和保管消防、救生物資及勞動防護用品,嚴格執行危險物品運輸、儲存的相關規定,確保倉庫的防火、防爆、防風、防洪安全管理。
《物設部門安全生產責任》適用于船舶和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單位,特別是涉及大型特種設備、電器設備、腳手架、支架及工具的施工企業。該文件也適用于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設備維護保養、事故調查處理、安全教育培訓及勞動防護用品采購保管的相關人員,旨在指導他們明確職責,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