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長(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班組長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任務。班組長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和環保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直接執行者。班組長需要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安全生產和環保規章制度,確保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并有權拒絕執行上級違反安全技術規程的生產指令。班組長還負責向本班組或施工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堅持每天班前安全講話,進行日常性安全和環保檢查,確保作業前機具、設備、防護用具、設施及作業環境的安全。班組長應按規定做好新工人和轉崗工人的崗前安全教育,堅持交接班制度,組織工人維護、保養設備、清理工作地點,保持整潔。在發現危及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班組長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并報告領導。發生事故后,班組長要立即組織搶救,報告領導,保護好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調查分析,確保不隱瞞、不掩蓋、不縮小事實真相。
《班組長(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班組長(施工隊長),以及相關領域的安全管理負責人。該文件為班組長明確了具體的責任和任務,幫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和合規。同時,也適用于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人員和監督人員,作為指導和培訓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