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門衛值班和治安保衛制度》講解了工地門衛值班和治安保衛的具體措施。該制度成立了以項目負責人為組長、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并定期對職工進行保衛教育,提高其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工地設有門衛值班室,實行24小時輪班制,對外來人員、車輛及物資進行嚴格登記和管理。同時,加強對外來民工的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員入住施工現場,特殊情況需經保衛工作負責人批準。每月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更衣室、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由專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偷盜案件發生。嚴禁賭博、酗酒和打架斗毆行為。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前需驗明證件并登記。門衛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違者將受到批評教育和罰款。外運材料需經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方可放行。制定了具體的成品保衛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工地門衛值班和治安保衛制度》適用于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治安保衛工作,特別是對于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門衛值班人員以及全體職工具有指導意義。該制度有助于規范工地的日常管理,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的發生,確保工地的正常運作和人員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