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門安全職責》講解了項目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管理要求。該文件詳細列出了項目部門在制定和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管理各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食堂民用液化氣罐、熱水加熱器、電器及其設備的安全管理、生活區和辦公區的衛生和防火工作、鍋爐安全管理、保健食品和防寒物品的供應與管理、集體宿舍的安全衛生和防火工作、工傷鑒定、施工質量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基建項目施工組織計劃的編制與審查、承建單位的安全檢查與支持、承包施工單位資格審查與安全教育、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建設項目設計審查與“三同時”原則的落實、廠房建筑物的檢查與維修等方面的具體職責。
《項目部門安全職責》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管理部門以及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安全,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