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施工員(技術員)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施工員在所管轄區域內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作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監督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檢查執行情況。施工員還需負責組織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常規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管理。此外,施工員需要經常檢查作業環境、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狀況,確保不違章指揮。施工員還應負責落實所管轄班組的安全活動,及時解決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執行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申報和審批制度,確保不安全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在發生因工傷亡生產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時,施工員需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并上報,查明原因,落實整改措施。施工員還應參加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并在緊急情況下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作業人員。
《項目部施工員(技術員)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建筑行業的項目部施工員和技術員,特別是那些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該文檔為施工員和技術員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