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核制度》講解了施工企業在審核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時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審核內容包括施工企業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具體涉及項目部有關職能人員及項目經理的審核,以及公司有關職能部門的審核并由公司總工程師簽署批準。此外,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應由施工企業電氣技術人員、工程師編制。審核還關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建設方的要求。對于需要附具計算書的方案,如臨時用電、腳手架、模板支架、塔吊、施工電梯、井架等,需審核計算參數和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審核方案中的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崗位職責。如果監理部提出修改意見,施工企業需將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再次報審。對于需要專家論證審查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企業應提前組織專家或委托有關部門進行論證審查,專家提出修改意見后,施工企業需將修改后的方案再次報審,并由項目監理部報建設方及專家組備案。
《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核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企業和項目管理團隊,特別是負責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和實施的相關人員,如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電氣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等。該制度為確保施工安全提供了詳細的審核流程和標準,有助于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