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地質師安全職責》講解了總地質師在地質技術上的安全職責,強調其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全局的地質技術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總地質師需要組織審查分管范圍內有關地質方面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確保這些規程和措施既完善可靠又技術上切實可行。此外,總地質師還需加強安全技術管理,推廣使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防護裝備,并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在新上產能區塊項目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過程中,總地質師應確保這些項目符合“三同時”的要求,即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同時,總地質師還需參與重大井噴失控、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因分析和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最后,總地質師需做好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聯系工作,并每季度參加一次安全活動。
《總地質師安全職責》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及相關行業的地質技術管理人員,特別是擔任總地質師或類似職務的高級技術人員。該文件旨在指導這些人員明確其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任務,確保地質技術工作的安全性,減少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