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責任》講解了項目總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職責。總工需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確保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嚴格執行。總工還需結合項目工程特點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制定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措施的可行性與針對性,并監督落實。同時,總工負責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在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總工需及時上報并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確保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的嚴格執行,預防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他事故。總工還需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格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此外,總工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見,參與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責任》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項目總工程師及相關管理人員,尤其是那些負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該文檔為他們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項目工程的安全順利進行。